翻阅小记

我在旧金山,背靠着我还不熟悉的海,离得有些远的 SOMA,这个略显空旷的房间,不小心看到了原来那些在我 17 岁时 built my vertebrate 的文字。

这是别人写的文字,故人写的文字,实际上我读过千千万万遍,它早已成为了我在那个年龄的印记。

我记得我们那个时候的挣扎,在所有刚刚开始吃到的苦头和刚刚开始看到的荒谬面前的挣扎,那些还被理想浸泡着的叙事,为着叙事里描绘的瑰宝般的价值观埋头苦干的日子。那个山坡上歪着 roof 的图书馆里面,装着我们最 glistening 的眼睛,我们是一个个 man on the mission,和肤浅的世界好像有一层薄薄的隔膜。我们的思想每日都与 the greatest thinkers of all time 交流,所以我们写出的文字也会带着光,会想要唤醒一座城市,治愈一座城市。

我发现不安会蒙蔽现代人的眼睛,诗意会从对阶级的追逐中溜走,人的成长,戳破了它原本的泡泡。

所以理想主义到底是何物?它在支撑人的什么,还是教人去 cope?

我觉得我看到的是人性的瑰宝 —— 无论是百年前的思考家,人类可以留下的颗粒度可能也就那么大。

追逐,我一辈子都在追逐,却发现最终还是需要供养血肉之身,最终还是要回到这丛林中来。你继续在构建你瑰丽的叙事,而我好像忘记了当时的初衷,我在走一条误打误撞出来但是现代的我却希望得到突破的路。

我怎么也在开始追逐别人和社会的认可,immediate 的认可和许可,我在追逐这个时代最大的 value,但是我是否在这个过程中也迷失了自己的一部分

You are the greatest thinker of our time, and I thought I was too, among the few, isolated yet satisfied, indulged,

你继续伫立在那里,而我伫立在哪里?

闺蜜的全称是什么?闺中密友?

我这两天感觉曾师说话我好顺着她,原委也是因为我感觉她也挺顺着我的,完美演绎了什么是朋友就是拿来互相倒垃圾的,所以 ta 倒垃圾你也得接着。这么长时间,感觉总是碰上了一个有来有往的,我不是总倒垃圾她总接,她也不是总倒垃圾我总接。怎么说,就很妙。
我倒垃圾给她是因为她包容,直觉特准,而且毒辣,针针见血;我让她发泄也只是因为我不觉得那些都是垃圾,我反倒还挺喜欢听她逼逼赖赖的,生动!有趣!
所以我就在考虑曾师的名号,说是闺蜜,算了吧,不太符合我们俩的形象;说是老铁,听了牙碜,也不对;那就是修行道中人,不错,我觉得她一直用的朋友一词就很妙 – 特别符合我和她的相处,甚至你用好朋友三个字我觉得都概念不符,混淆视听。
相对来说,刘某人[1]的 title 应该是什么?gay 蜜?不对,我俩都是半个 gay,不准确,而且氛围不对。朋友?也不对,没能传达出那种默契。那就是知音?有那意思但感觉又太不要脸了…反正就是我们不凑在一起逼逼赖赖但是我们俩人就是很像,知道对方在想什么,行为模式会怎样,思维模式是怎样;而且我们也没话聊,就行为交流吧。


[1]即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Timmy Liu

哲人, Two Philosophers

此随笔写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四日下午 5:12, 原命题 “刷 pyq有感”。从自己给自己发的电邮搬运到此博客,特此纪念两位友人。

今天看到朱诺早上 6 点在读 Ode on Melancholy,一时哽咽。

我的生命中接触过两个 philosophers,一个是把欧洲历史,数学和艺术史夹杂私货侃给我听的 D, 一个是用诗歌带我去理解这个世界且永远在路上的 J。D 博学,聪明,爱迟到,累的时候很容易呆在那里什么也不干,但脑子里无论何时全是奇奇怪怪的科学概念。我与他共事半年,每日沉迷于与手头任务毫无相关的话题里。从乐理中的数学到韩国文字的发明,从法国大革命到爱情背后的科学解释,我们无所不谈。经常就坐在工作室的场地中央,边收拾破铜烂铁边吐槽各个希腊神,或是窝在后边的沙发上研究汽车的内部结构,还经常在偷懒的时候被别的队友抓个正着,嘲弄一番。他众多强烈的观点里我最不能苟同的就是他的社会达尔文理论,每每发表相关言论都让他像是一个优越的英国殖民者。我逼着他输出,输出,再输出,以感谢他多年前对我的致命一问: “what do you do in your spare time?” 当时还小,总觉得要不是他丢给我这个类似于炸弹般的问题让我清醒,我就不会真正为自己活一次。除了歌单上永远留下的巴赫和肖邦,现在想起,也只能感慨于相遇相逢,和当时早就预见到的离别。

J 与 D 不同,他高大帅气,数学不太好。接地气,是一个会讲昆明话的英国 DJ。当时是 J 带我读的 Ode on Melancholy,由此济慈也成为了我喜欢的诗人之一。我以前不懂他在破旧的花园小区里租三室一厅一个人住,大多落灰,我也不懂他动不动就往印度跑,一个单车一个背包只是为了逃离生活。他作为一个 DJ 喜欢放牙买加音乐,喜欢就地昆明人化,也喜欢假装听不懂中文。他身为一个英国人,喜欢在家里边放着黑人奴隶圣歌,边抱着厚厚的美国南方历史苦研。我们读 Emily Dickinson, 品她晦涩又波涛汹涌的爱;读 Robert Frost, 讨论战争的意义;看stand-up comedy,大笑得同时内心震荡…… 日子如此这般,不亦乐乎。

也是因为这两位,Ode on Melancholy 诠释给我了生活的多种可能性。济慈舌尖的葡萄和doomed destiny 的共存迫使我们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快乐的意义和快乐的形式。我们无限量的赋予生活期待和盼望,却不及慢慢允食、钻研 “what’s out there” , “what’s more” 能够带给生命的魅力与力量。我们被刹那的愉悦捆绑,被对下一秒的愉悦的期盼捆绑。无可否认,敢于追求这种向外生长,极速愉悦的人是勇敢而鲜活的,但如果缺乏向内的力量,那大概的不能尽兴。这也是 J 教给我的道理。

Dyen